近年来,不良商家利用老年消费者渴望健康的心理进行保健品的虚假宣传、设置消费陷阱,不断侵害老年人权益,为帮助广大消费者理性选购保健食品,保护老年人健康安全权,2018年10月26日,黑龙江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老年人保健产品等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议》。决议中明确规定了老年人通过会议营销、集中授课、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奖励免费或低价旅游以及电话推销、上门推销、网络销售等形式购买的保健产品,七日内有权无理由退货。
在市消协受理的消费投诉中,涉及老年人保健品误导消费的投诉较为突出。消费者李大爷称其在家中接到某公司电话,邀请其参加一个活动,期间发放一个带接收功能24小时进行监护的手环接收器,但需交付5000元作为启动资金。李先生到指定的药店交付了5000元后,经营者赠送消费者4盒牛磺酸作为纪念品。因迟迟没有消息,李先生后来发现药店变成学校了,经营者称无法处理。针对类似的案件,市消协向社会发布消费警示:提醒广大老年消费者注意增强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在购买保健品时谨慎辨别、理性消费,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一是要学会辨别虚假广告。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药品广告日益成为虚假广告的重点,无论是在商场超市等线下实体店销售,还是通过网络、会议、电视、广播、电话等方式销售,建议老年消费者不要轻易购买,要提高辨别意识,多了解,多咨询,多关注媒体相关报道,对于不法商家的骗局和陷阱要保持清醒头脑,凡涉及消费环节,切记保持冷静。
二是要学会经得住诱惑。一些不法商家打着养生讲座的旗号忽悠老年人,对老年人以赠送手盆等小物品当诱惑,达到推销商品的目的。提醒老年人不要随意在讲座上购买保健品或保健用品,要经得住诱惑,不贪图小便宜。同时在购买保健品前,应事先征求医生建议或与家人商议后再定。
三是要学会区分保健品与药品。老年人不要相信某些保健食品宣传中所谓的治疗效果,不要用保健品代替药品,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错过治疗时机,反而令病情加重,具有治疗功效的保健品都不可信。
四是要学会保留发票凭证。老年消费者索取并妥善保存发票、宣传单等凭证,注意签定书面协议并约定违约条款。一旦自身权益受到损害,可将协议、发票等作为维权证据。如遇消费纠纷,先与经营者交涉。交涉不成的,可通过拨打12315、12331或到消协进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