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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告诉你:新的一年,母婴店营养品

2020-01-07 来源:未知 编辑::ldh 阅读
市场监管总局告诉你:新的一年,母婴店营养品


过了今晚,2020新一年的钟声就要敲响了。在这新年来临之际,母婴门店要注意什么呢?8月2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保健食品标注警示用语指南》(以下简称《指南》)2020年1月1日就要正式实施了。今天,我们来回顾《指南》具体要求,避免新的一年踩坑。

据介绍,《指南》的发布实施旨在进一步加强保健食品监管,让企业郑重声明,让公众明白消费,让保健食品不是药品深入人心。遏制不法分子虚假夸大保健食品功效、虚假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让保健食品标签带上警示语,是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顿行动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强化企业主体责任,筑牢诚信自律意识,展现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有利于约束商家营销行为,诚信不欺、生财有道;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让消费选择更加理性。


《指南》要求


市场监管总局告诉你:新的一年,母婴店营养品

“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警示用语区应当位于最小销售包装包装物(容器)的主要展示版面,所占面积不应小于其所在面的20%,使用黑体字印刷。


市场监管总局告诉你:新的一年,母婴店营养品

市场监管总局告诉你:新的一年,母婴店营养品

《指南》要求


在保健食品标签显著位置,以“保质期至XXXX年XX月XX日”的方式清晰标注保质期,让保质期一目了然,方便消费者选购,严格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指南》还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同时,要到正规的商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单位购买保健食品,并索要发票或销售凭据。对所购买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有质疑,或遇到夸大保健食品功效、宣传疾病治疗功能的,应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


新的一年,母婴门店老板应注意采购及销售的营养品是否符合以上《指南》的具体要求,应严格执行《指南》发布的具体要求。新的一年,在这里祝母婴老板新年快乐!


市场监管总局告诉你:新的一年,母婴店营养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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