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健康网 首页| 收藏本站| 网站地图 | 注册会员| 登录本站 中国健康网
热门搜索: 自然资源 确权
更多

今年下半年全省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2020-07-27 来源:未知 编辑::ldh 阅读
今年下半年全省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华商报讯(记者魏光敬)据省自然资源厅5月19日消息,陕西省人民政府已将《陕西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总体工作方案》向全省各级部门印发,要求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认真贯彻执行。今年下半年全省启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实《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116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全面铺开、分阶段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文件要求,充分利用国土调查成果和自然资源专项调查成果,对全省范围内除自然资源部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以及江河湖泊、生态功能重要的湿地、国有林区等具有完整生态功能的自然生态空间和全民所有单项自然资源开展统一确权登记,逐步实现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全部国土空间内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覆盖。清晰界定全省范围内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 的边界,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为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提供基础支撑和产权保障。

按照自然资源部的统一部署和相关要求,配合做好全省范围内中央政府直接行使所有权、由自然资源部统一开展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配合支持自然资源部做好自然资源权籍调查、界限核实、权属争议调处等相关工作。自然资源部直接统一确权登记的自然资源,我省不再重复登记。

各市、县、区政府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自然保护地开展统一确权登记,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水流、森林、湿地、草原等,不单独划分登记单元,作为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登记单元内的资源类型予以调查、记载。同一区域内存在多个自然保护地时,以自然保护地的最大范围划分登记单元。

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对渭河、汉江、丹江、泾河、延河、北洛河等省级重点河流进行统一确权登记。由省自然资源厅会同省水利厅、流域管理机构、水流流经的市(区)政府制定印发实施方案,组织技术力量依据国土调查、水资源专项调查结果和县级以上政府公告的河湖管理范围划定登记单元界线,收集整理国土空间规划明确的用途、划定的生态保护红线等管制要求及其他特殊保护规定或者政策性文件,并对承载水资源的土地开展权籍调查。探索建立水流自然资源三维登记模式,通过确权登记明确水流的范围、面积等自然状况,所有权主体、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所有权代理行使主体以及权利内容等权属状况,并关联公共管制要求。省自然资源厅可以依据登记结果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各市、县、区政府组织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除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直接开展确权登记之外的水流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可以颁发自然资源所有权证书,并向社会公开。

从2020年起,利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全省重点区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2023年以后,通过补充完善的方式逐步实现全省全覆盖的工作目标,制定总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实施方案,分阶段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准备启动阶段(2020年6月30日前)。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收藏 推荐 打印 | 作者:ldh | 阅读:
姓名:
评价:
最新评论

网站简介- 广告服务- 网站地图- 版权申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申请加入- 用户投稿

Power by DedeCms